招生简章

武汉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

更新时间:2023-02-02     点击次数:

热忱欢迎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博士、硕士研究生!

一、报名

(一)报考资格

1.港澳地区考生,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;台湾地区考生,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。

2.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硕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。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博士生)须具有与内地(祖国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
3.品德良好、身体健康。

4.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。

5.报考法律、工商管理、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等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,还应符合我校招收内地(祖国大陆)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其他规定条件,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或博士招生简章。

(二)报考类别

全日制和非全日制(兼读制)两种。

(三)报考点

1.北京理工大学(研究生院)

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,邮政编码:100081

电话:(010)68945819,图文传真:(010)68945112

2.同济大学(研究生院)

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,邮政编码:200092

电话:(021)65982683,图文传真:(021)65988292    

3.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,邮政编码:510631

电话:(020)38627813,图文传真:(020)38627826

4.京港学术交流中心  

地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

电话:(00852)28936355,图文传真:(00852)28345519

5.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

地址: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-9号一楼

电话:(00853)28555533,图文传真:(00853)28355427

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。

(四)报名时间

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

(五)报名要求

2023年,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(现场)确认两个阶段。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,并进行网上(现场)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。

1.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“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(网址为http://www.gatzs.com.cn/)”浏览报考须知,并按教育部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。

2.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。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、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(现场)确认、考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3.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。

二、网上(现场)确认

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(现场)确认报名信息,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与公布,逾期不再补办。

三、考试

入学考试分初试、复试两个阶段。

(一)初试科目

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201硕士英语、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1101博士英语(外国语言文学学院除外,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),满分均为100分。

(二)初试时间及形式

初试时间:2023年4月8日上午(暂定)。

初试形式: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,具体方式以学校公告为准。

初试采取笔试。

(三)复试

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。

初试成绩是进入复试与否的依据,由学校统一公布复试分数线。

复试时间:2023年4月中下旬。

复试内容: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、基本素质、操作技能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等(含专业课考察)。

具体复试时间、形式及相关要求由报考学院确定、通知。

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,由考生在复试阶段提交给报考学院。

四、录取

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、考试成绩、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价后,确定录取名单。

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中旬由所报考学院函寄考生本人。

五、入学

新生应按“录取通知书”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。报到时,由学校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书面向学校请假,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取消入学资格。

六、学习年限

(一)硕士生

1.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

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,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。

2.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

(1)法律(非法学)、建筑学、城市规划、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护理、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;

(2)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。

3.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

学制与内地招收的同专业同录取类型学生一致。

(二)博士生

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(历史学院、哲学学院、文学院、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学制4年)。

七、在学期间费用

考生须按有关规定缴纳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。2023级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人民币,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人民币,图书馆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简章及协议执行,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,若有变动将及时公告。根据住宿条件,住宿费标准为800—2000元/·年。

八、学位、学历

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,按《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和《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暂行)》等有关规定,符合条件者,可取得相应的学位、学历证书。

九、其他

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,考生在报名、初试、复试、录取等阶段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:

内地(祖国大陆)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:http://www.gatzs.com.cn

武汉大学研究生院:https://gs.whu.edu.cn/

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:http://210.42.121.116/wdyz/

详尽事宜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。

十、联系方法

联系人:陈老师 电  话:0086-27-68754920  

E-mail:28423308@qq.com

址:湖北武汉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

编: 430072  

 

 

附件:武汉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